【“惊心动魄的伟大”】

“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对句中“惊心动魄的伟大”陈述对象的理解历来众说纷纭,争论的焦点是句中“这”所指代的对象。

“这”究竟指代什么?我们知道,“这”在该句中充任主语,但要了解这个主语的确切含义,还必须看它所指代的对象,这个对象只能是与该句紧密相连的那一句。可是,与“这”相连的却是介宾短语,而介宾短语一般是不能充当主语的,因此,“这”的指代不明,导致了人们理解上的混乱。

由于这个介宾短语的定语是个内容较为复杂的主谓短语,所以有人根据这个主谓短语的中心词“女子”“转辗”,对“惊心动魄的伟大”持“正语”看法,有人依据这个主谓短语的补语“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持“反语”意见,还有人将前二者合起来理解,取“双关语”说。三种意见尽管在思想内容上都是正确的,但在语法结构上均未能令人信服地指出“这”所指代的对象,其原因就在于不愿推敲这个介宾结构使用是否妥当。笔者认为,应该删去“当”“的时候”,使“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这一主谓短语作主语,“这”所指代的对象就明确了。删去“当”“的时候”之后,句意不难理解:“惊心动魄的伟大”是赞颂刘和珍等勇毅行为和不怕牺牲的精神,“惊心动魄”,指她们的行为、精神震撼人心,用以修饰“伟大”的程度;“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这个介宾结构作“转辗”的补语,补语补充、突出了刘和珍等勇毅行为和无畏精神,又揭露了反动派镇压革命青年的罪行,同时还给予帝国主义顺手一击。总观这个主谓短语,赞颂是主要的,因此,“惊心动魄的伟大”当是正语。

【“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 】

我认为:一,这对偏正词组在语言形式上是互文,因而应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而不能当做两个事件的对比去看待;二,这对偏正词组在思想内容上表达的是鲁迅对“三一八”惨案制造者的一种本质性认识,因而我们只有透过历史的表面才能正确体会作者的原意,而囿于表面的历史则只能作一些没有根据的猜测。

具体地说,“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是互文,意思是“中国军人和八国联军的屠戮妇婴惩创学生的武功伟绩”。根据上下文脉判断,其中“屠戮妇婴惩创学生”无疑指的是刘和珍等女学生的遇难。是的,1926年以日本帝国主义为首的所谓八国联军的确未曾直接拿着屠刀参与3月18日的大屠杀,不过这一互文在这里的意思也并非是无视事实强说外国帝国主义者直接地参加了这一屠杀,它其实是说:“三一八”惨案实质上是一次帝国主义同段祺瑞政府互相勾结合谋屠杀中国人民的大惨案。

这样理解鲁迅的意思,根据有三:

1、这样理解完全符合历史事实。1926年3月18日,北京各界人民结队前往执政府请愿,其目的与反政府显然无关,而是为了反对日本等帝国主义者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径。可是,请愿群众却在执政府门前遭到段祺瑞政府的残酷屠杀。可见,段祺瑞政府的这一行动满足的是日本等帝国主义者的意愿,也就是说,“三一八”惨案的制造是“中国军人”的行动,更是外国帝国主义者的意志,所以“三一八”惨案在实质上便成为外国帝国主义者和中国封建军阀互相勾结的结果。

2、这样理解有鲁迅的另一篇文章作旁证。就在鲁迅写下《记念刘和珍君》之后的第五天,他又写了《如此“讨赤”》的杂文。在这篇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京津间许多次大小战争,战死了不知多少人,为‘讨赤’也;执政府前开排枪,打死请愿者四十七,伤百余,通缉‘率领暴徒’之徐谦等人五,为‘讨赤’也。”(按:京津间的战争指1926年春夏间,受日本帝国主义指使的奉军同冯玉祥国民军在京津间的战争。当时奉军称自己对国民军的进攻为“讨赤”)在这段话中,鲁迅通过奉军和段祺瑞政府两方同称“讨赤”这一共性,将代表日本帝国主义意志的奉军的行为和动机同段祺瑞执政府3月18日的行为和动机联系起来,从而揭示了“三一八”惨案中,帝国主义与段祺瑞政府的合谋性质。

3、这样理解于上下文意不仅可通,而且十分绵密。本文开篇所引《记念刘和珍君》中的那段话(即“当三个女子……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一句),如果依照这样来理解的话,叹号以上的长句言“三一八”惨案中的被害者,叹号以下的句子说“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它们构成一个具体场面中的正反对比内容,一方面赞扬了被害者临危不惧,互相救助的伟大,一方面痛斥了刽子手屠杀赤手女子的卑鄙渺小。其文思清晰谨严,其语意勾连有致。

那么,在《记念刘和珍君》里,鲁迅为什么要采用互文见义的形式来表述“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呢?我们知道,互文的特点是形分义合,即它看似两个相对独立的词组或句子,但理解和解释时,又必须将两者参互成文,合而见义,否则便难以理解。在“三一八”惨案中,外国帝国主义者与段祺瑞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恰如这形分义合的互文。从表面上看来,段祺瑞政府与帝国主义者之间似乎没有连裆瓜葛,段祺瑞政府也正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但是,从实质上看,如果不将段祺瑞政府的屠杀同外国帝国主义者联系起来,如果不把“三一八”惨案作为“中国军人”和“八国联军”互相勾结合谋的结果来认识,那么惨案的发生也就难以理解了。或许正由于此吧,鲁迅才选用了互文的形式。互文在这里不仅收到了语隐识真、言简意丰之效,而且形神妙合,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最巧妙的统一。

【陶潜的四句诗 】

文中所引的四句诗是陶潜《挽歌》三首中第三首的最后四句,兹录第三首如下: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全诗共18句,可分为五个层次。除最后两句单独为一层外,其余每四句为一层。前四层分别描写了死亡、出殡的季节、时间,坟地环境、气氛,下葬及与世人永别,安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们的哀伤。最后两句总结全诗,表达了对死的看法。诗按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写出死后安葬的全过程,从中可见诗人面对死亡无忧无惧、处之泰然的人生态度,并无凄凉、黯淡的情调,与一般挽歌哀伤的情调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因为“挽”的是自己,而不是亲族、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诗人要表达对死的看法,“挽”,仅仅是诗人抒发思想情感所借助的一种形式而已。

课文引用的四句诗按意思应分属两个层次(第二句后应为句号),前两句与“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为一个层次。“亲戚”“他人”均属“向来相送人”,即给诗人送葬的人们。“他人”,即诗中的“贤达”,指诗人生前好友。“亦”,也,语气副词。“已”,已经,时间副词,用法同“幽室一已闭”中的“已”。这两句的意思是,亲族们有的余哀未尽,别的人也已经唱过挽歌了。两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亲戚”“他人”都因诗人的死而悲哀过。有人认为“亲戚”与“他人”悲哀的程度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对诗人的思念之情,“他人”有的可能比“亲戚”更甚。如“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两句就通过想像写出诗人死后,那些与诗人志趣相投,经常往来酬唱的生前挚友的惋惜、哀叹之情。这虽是诗人单方面的想像,但这是以双方的感情、友谊为基础的,是合理的。在这首诗里,诗人不可能写到这些友人在他死后不久便将他忘却而“已经唱起歌来了”,也不可能写到与诗人无关的“别人”,否则,既与诗的主旨不合,也不合诗人的个性、品质及人生观。因此,这两句诗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亲族们在安葬死者时十分悲哀,有的还要悲痛一些日子;友人们在祭奠亡友时,颂读祭文、咏唱挽歌也哀伤过;这,也就够了,一个死者还期望什么呢?换一个角度说,作为活着的人也只有对死者哀悼、思念罢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诗人作结道:“死去何所道(按:“道”,有人训为“适”。无论“道”“适”,均不悖诗意),托体同山阿。”这两句是全诗主旨所在,表达诗人对死亡的看法,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淡泊、脱俗的态度。

鲁迅先生的引用,其正意在前两句。文章第6节第2段,语意承上段一转,指出革命者的牺牲毕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人们将会永远纪念她们。接着便引用了这四句诗,并在结尾写道:“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意思是,倘若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能永远纪念死者,记住这惨痛的教训,那么,烈士们的鲜血就不会是白流的了。诚然,鲁迅先生在引用时赋予了它新的内容和积极的含义,与陶潜原诗相比,其境界就高出甚多了。

【《记念刘和珍君》文中几个句子的解释 】

有好几个读者写信给我,谈到鲁迅先生的《记念刘和珍君》一文(《华盖集续编》)中有几处不容易领会,现在照我的了解在这里解释一下。

1、原文第2节,“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这真的猛士,应怎样了解?又,为什么说真的猛士是哀痛者和幸福者?

照我的了解,真的猛士就是真的革命者的意思。这是泛指;有人以为系指在段祺瑞执政府前被杀害的四十多个爱国青年,我们看原文却不是的。这样牺牲了的爱国青年固然也应该说是革命者,但作者在这一节话中并没有说到这一层意思。实际上,这些爱国者完全牺牲于反动政府的阴谋凶杀;他们当时只是为了援助外交徒手请愿而已。作者在全文中都并没有认为这就是革命的行动。──根据原文,“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就正是指的反动政府凶杀这种黑暗事实。因此,这句话就是说,真的革命者是敢于正视这样黑暗的现实的。

第二句话的意思也就很明白:真的革命者既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那么,他也就能够真正看到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他显然是最哀痛的。同时也只有真的革命者能够真正看到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这样,他也是最幸福的。这是和下文所说的庸人比较而说的,因为“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这里说的庸人,是平常人的意思。下文又说:“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这正是作者感到非常沉痛的。

2、原文第4节最后一段:“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最后一句话什么意思?

当时是中国民族危机十分严重的时候,青年学生和市民为了援助政府外交而向政府请愿,政府反而加以屠杀;当时的反动文人(《现代评论》派等)还说青年自己去送死。──这种最黑暗的统治和最反动的言论,可以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使一切爱国者和人民将都觉得事情已经到了尽头,说什么话也没有用了,只有举行革命;一种是一些爱国者和人民的革命分子被摧残了之后,全民族都被黑暗统治着,留下的爱国者和人民都悲观失望,民族就沉默地走到灭亡。也就是说,可以有两种沉默,一种是暴风雨(革命)前的沉默,一种是走向灭亡的沉默。

这是作者最大愤怒的表现,也是革命的号召。在发生惨案当天作者所写的《无花的蔷薇之二》中的一些话,就可以说明这段话的意思,例如:

假如这样的青年一杀就完,要知道屠杀者也决不是胜利者。

中国要和爱国者的灭亡一同灭亡。……

如果中国还不至于灭亡,则已往的史实示教过我们,将来的事便要大出于屠杀者的意料之外──

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

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

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

3、这篇文章以及前后几篇中,鲁迅先生都不以请愿为然,他是正确的吗?

照我了解,鲁迅先生是完全正确的,在原则精神上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态度完全一致的。像1926年3月18日那样的爱国请愿,毫无疑义是群众的一种爱国运动;向政府去请愿,提出人民的要求,也毫无疑义是群众的斗争方式之一。但请愿究竟不是彻底的革命斗争,也不是彻底的爱国斗争,尤其是向当时那样反动的政府去请愿,除表示出了群众的意向和力量,实际的效果是决不会有的。当时,我们的党就一方面领导着群众的一切爱国运动,一方面时刻向群众指出反动政府的实质,指出对反动政府不能存在幻想,同时更指出必须进行比请愿之类更彻底的爱国斗争,以教育群众逐步走上革命的道路。鲁迅先生对于一切爱国运动都无限关心,并且热烈参加和支持,那是不用说的;同时,他指出向反动政府请愿极少效果,这在提高群众的认识,鼓舞群众进一步走上彻底的爱国道路、革命道路上去,是完全正确的,是和共产党的战斗态度完全一致的。他在当时写的《空谈》一文中所说的像下面这样的话,就正是他的正确的战斗的态度的表现:

这回死者的遗给后来的功德,是在撕去了许多东西的人相,露出那出于意料之外的阴毒的心,教给继续战斗者以别种方法的战斗。

再者,鲁迅先生虽不以请愿为然,但对于请愿群众是始终同情和支持的,看同一文(《空谈》)中下面这两段话就最明白:

请愿的事,我一向就不以为然的,但并非因为怕有三月十八日那样的惨杀。那样的惨杀,我实在没有梦想到,虽然我向来常以“刀笔吏”的意思来窥测我们中国人。我只知道他们麻木,没有良心,不足与言,而况是请愿,而况又是徒手,却没有料到有这么阴毒与凶残。能逆料的,大概只有段祺瑞,贾德耀,章士钊和他们的同类罢。四十七个男女青年的生命,完全是被骗去的,简直是诱杀。

有些东西──我称之为什么呢,我想不出──说:群众领袖应负道义上的责任。这些东西仿佛就承认了对徒手群众应该开枪,执政府前原是“死地”,死者就如自投罗网一般。群众领袖本没有和段祺瑞等辈心心相印,也未曾互相钩通,怎么能够料到这阴险的辣手。这样的辣手,只要略有人气者,是万万豫想不到的。

这不仅说明鲁迅先生完全以最鲜明的态度站在群众的方面,而且像这些话以及当时发表的好几篇文章,这样及时地、最尖锐地揭露了人民敌人(包括反动文人如陈源等,他们诬蔑群众去送死,又诬蔑群众领导者,说群众领袖应负道义上的责任)的凶毒和阴险,对于当时群众的斗争是最必要的,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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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记念刘和珍君》有关资料发布于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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