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中学II部
一、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1-4题。
想像
(英国)凯?杰罗姆
①记得那天,我到大英博物馆去查阅有关接触性枯草热的治疗情况,我猜我大概得了这种病。
②取下一本医书,我一口气读完了所有的相关内容。然后,我懒散地胡乱翻着书页,粗略地研究起疾病来。没等看完一连串的病症征兆,我便意识到自己恰恰得了这种病。
③我坐在那里呆呆地发愣,陷入绝望之中。过了好一会儿,我又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翻到伤寒——仔细看了它的各种症状,我发现我又得了伤寒,想必我得此病已经好几个月了,竟然还茫然不知。不知我还患有其它什么疾病﹖
④翻到舞蹈病,我发现,正如我预先料想的那样,我也患有这种疾病。我开始对自己的病情产生了兴趣,并决定一查到底。我开始按字母顺序逐个检查——翻到疟疾,我知道自己已经出现了疟疾的某些症状,两个星期后进入急性发作期;翻到肾小球肾炎,我心中稍微感到一丝安慰——我得的只是其中较轻一种,就目前状况而言,我还可以活上几年。此外,我还染上了霍乱,并伴有严重的并发症。而白喉对我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疾病。我不厌其烦地按照26个字母统统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惟一没有得上的疾病就是髌前囊炎。
⑤起初,我对此颇有些伤感,心中似有几分失落。为什么我没有得上髌前囊炎呢﹖不过,过了一会儿,我的心渐渐变得开朗起来。我想,从药理学讲,我不是已经得了其它各种常见的疾病了吗﹖没有得上髌前囊炎那就算了吧!反正痛风已经处于恶性晚期了。
⑥我陷入了沉思。我想,从医学角度来说我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病例,对于医学院学生来说,我更是一个极为难得的病例!如果学生们有了我,他们也就无须到医院去实习了——我就是他们的“实习医院”。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在我身上研究研究,然后就可以拿到他们的毕业文凭了。
⑦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活多久,我得做一番自我检查。我摸了摸自己的脉搏。起初,我什么也摸不着,不久那脉搏又突然跳了起来。我掏出怀表,测算脉搏的次数,大概每分钟147次。我又摸了摸心脏,竟然发现它已经停止跳动了!后来,我渐渐意识到我的心脏还在那里,想必也没有停止跳动。只是我对此无法解释而已。我看了看自己的舌头——我尽量把舌头伸得长长的,闭上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来检查。我只能看见自己的舌尖,得到的惟一收获是:我比以前更加确信我得了猩红热。
⑧走进阅览室的时候,我是一个健康快乐的人,出来的时候我变成了拖着衰弱病躯的重症病人。
⑨于是,我去看了医生。他是我的一位好友,他摸了摸我的脉搏,又看了看我的舌头,后来不知怎么地谈起了天气。之后他问:“你究竟哪里不舒服﹖”
⑩我说:“老兄,我不会告诉你我得了什么病,让你白费那么多 时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没有得什么病——我没有得髌前囊炎。除此之外,什么病我都有。”
⑾我还把自己是如何发现这些疾病的过程如实告诉了他。
⑿随后他解开我的衣服,紧握着我 的一只手腕,在我胸部一阵乱敲;又把脑门贴到我的身上。最后他坐了下来,开了一个处方,然后把它叠起来递给我。我接了过来,随手揣进衣兜里,走了出去。
⒀我径直来到一家最近的药店,药剂师看了看处方,又将它退了回来。
⒁他说他不收这种处方。
⒂ “你不是药剂师吗﹖”我问。
⒃ “我是药剂师。如果我经营一个合作商店兼营家庭旅馆的话,我倒是可以为你效劳。可我只是一个药剂师,我无能为力。”
⒄我看了看那处方,上面写道:“一磅牛排,外加一品脱苦啤酒,每隔6小时服用一次;每天早晨散步10英里;每天晚上11点上床睡觉。此外,不要满脑子都装些你不明白的东西。”
【注】品脱:英国计量单位
1、小说主人公称自己是“实习医院”,请谈谈它的意思和表达效果。(4分)
答:
2、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是怎样展开的?请概括回答。(4分)
答:
3、这篇小说的细节描写有何作用?请结合文中画线部分作简要分析。(8分)
答:
4、结合小说主旨,你怎样理解医生为“我”开出的“处方”?小说以“处方”作结有何妙处?(6分)
答: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8题。
董师傅游湖
宗璞
董师傅在一所大学里做木匠已经二十几年了,做起活儿来得心应手,若让那些教师们来 说,已经超乎技而近乎道了。他在校园里各处修理门窗,无论是教学楼、办公楼、教师住宅或学生宿舍。都有他的业绩。在一座新造的仿古建筑上,还有他做的几扇雕花窗户,雕刻十分精致,那是他的杰作。
董师傅精通木匠活儿,也对校园里的山水草木很是熟悉。若是有人了解他的知识,可能聘他为业余园林鉴赏家,其实他自己也不了解。一年年花开花落,人去人来;教师住宅里老的一个个走了,学生宿舍里小的一拨拨来了。董师傅见得多了,也没有什么特别感慨的。家里妻 儿都很平安,挣的钱足够用了,日子过得很平静。
校园里有一个不大的湖,绿柳垂岸,柳丝牵引着湖水,湖水清澈,游鱼可见。董师傅每晚收拾好木工工具,便来湖边大石上闲坐,点上一支烟,心静如水,十分自在。
不知为什么,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多,校园渐向公园靠拢。每逢节日,湖上亭榭挂满彩灯,游人如织。一个“五一”节,董师傅有一天假。他傍晚便来到湖边,看远处楼后夕阳西下,天渐渐暗下来,周围建筑物上的彩灯突然一下子都亮起来,照得湖水通明。他最喜欢那座塔,一层层灯光勾勒出塔身的线条;他常看月亮从塔边树丛间升起。这时月亮却看不见。也许日子不对,也许灯太亮了。他并不多想,也不期望。他无所谓。
有人轻声叫他,是前日做活儿那家的女工,是他的大同乡,名唤小翠。她怯怯地说:“奶奶说我可以出来走走,现在我走不回去了。”董师傅忙灭了烟,站起身说:“我送你回去。”想一想,又说:“你看过了吗?”小翠仍怯怯地说:“什么也没看见,只顾看路了。”董师傅一笑,领看小翠在熙攘的人群中沿着湖边走,走到一座小桥上,指点说:“从这里看塔的倒影最好。”通体发光的塔,在水里也发着光。小翠惊呼道:“还有一条大鱼呢!”那是一条石鱼,随着水波荡漾,似乎在光辉中跳动。又走过一座亭子,那是一座亭桥,从亭中可以环顾四周美景。远岸丁香、连翘在灯光下更加似雪如金,近岸海棠正在盛期,粉嘟嘟的花朵挤满枝头,好不热 闹。亭中有几幅楹联,他们并不研究。董师傅又介绍了几个景点,转过山坡,走到那座仿古建筑前,特别介绍了自己的创作——雕花窗户。小翠一路赞叹不已,对雕花窗户没有评论。董师傅也不在意,只说:“不用多久,你就惯了,就是这地方的熟人了。大家都是这样的。”他顿了一顿,又说:“可惜的是,有些人整天对着这湖、这树,倒不觉得好看了。”
俩人走到校门口,董师傅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两根冰棍。俩人举着冰棍,慢慢走。一个卖花的女孩跑过来,向他们看了看,转身去找别人了。不多时,小翠说她认得路了。董师傅叮嘱小翠,冰棍的木棒不要随地扔,自己转身慢慢向住处走去。他很快乐。
5、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什么(4分)
答:
6、概括小说中董师傅这一人物形象。(7分)
答:
7、按照下面的要求,分析这篇小说中的表现手法。(6分)
(1)董师傅每晚到湖边闲坐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
(2)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对文中画线句子的景物描写进行赏析。
答:
8、这篇小说意蕴丰富,给人以多方面的启迪。请结合作品,分别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8分)
(1)文末说“他很快乐”。请举例说明董师傅快乐的缘由。(说出两点即可)
答:
(2)小说中将“校园渐向公园靠拢”作为人物活动的背景,请结合这一背景,谈谈这篇小说给你带来什么启示。(围绕某一方面谈即可)
答: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9-12题。
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 ,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支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寻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有删改)
9、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习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答:
10、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⑴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定有路途。(2分)
答:
⑵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2分)
答:
11、结全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记住回家的路”的理解。(4分)
答:
12、文章最后一段说:“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请结合全文,谈谈这句话对你的启发。(6分)
答:
四、阅读下文,完成第13-16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梦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怒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 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湖源湖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崇崇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严,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赠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果是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的雪一样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笔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鸵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黑令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 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3、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
答:
14、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答:
15、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答:
16、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答:
六、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
雾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
②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③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④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 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能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⑤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⑥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⑦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
(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有删节)
1 7、文章的第②、③自然段中着重写到了关于鲜花和动物的细节。从本文的主旨来看,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雾的哪些特点?从艺术表达效果来看,这些细节描写又有什么作用?(4分)
答:
18、请用一句简洁的话,概括文章第⑤自然段的主要观点,不超过20字。(3分)
答:
19、“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根据第⑥自然段的内容,谈谈作者这样说的理由。(5分)
答:
20、本文以雾为线索展开,请具体分析文章的行文思路。(6分)
答:
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1-23题。
敦煌
大地苍凉而贫瘠,宕泉河已经干涸,只剩时间和风在河床上流淌。一段最鲜活的历史就住在这贫瘠的表皮下……
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
我,越过历史上那些小脚婆姨的时代,越过阉割了的宦官的时代,走进地层,走进敦煌,一下接通我们文明的另一个源流。
时光早已远去,那些曾经吹过旷野的风还留在衣带上;描绘的手早已化入尘埃,从他们手底流溢出来的色彩还在;丰美的水草已成荒漠,从那里生长起来的繁荣却留在洞窟里。一场色彩与线条的盛会:灵动的肢体,飘飞的衣带,蘸着宝石的颜色自如地流转。在古中国的历史上,漫漫黄沙下,原来掩藏着这般自由的灵魂,这般高扬飘逸,这般酣畅淋漓,这般辉煌壮丽!当一个美丽的飞天曳着长长的衣带绕楼穿窗而过时,我们的灵魂也跟着飘飘悠悠,仿佛鱼鳝从水中一滑而过,人怎么可以把一根带子舞成这样,像一条河,像一道绵长的波浪线,像沙丘上飞舞的风,一个民族用它的灵魂在这根带子上舞过千年。洞窟外面,风把沙丘牵动过一轮又一轮,一千多年的风一直在上面吹拂,河水跟着它在流淌。桑叶上的阳光在上面闪烁,生命在上面歌唱,从绸带的飘飞里,我听到一股强劲的音乐。那是生命的狂欢。生命在洞壁上奔涌了一千年。
一匹迈着舞步的马。绘画人将灵魂里的歌声流泻到马步上–大地就是琴键,马蹄踩踏在音乐上,一股泉流般的乐音从马蹄下升起,把你和马一起浸入其中。
一位美丽的女菩萨。一千多年前的泥土,竟然塑造出这般鲜活的肉体,认人油然而生爱心。她就像是邻居家年轻的少妇,脸上洋溢着愉快的光辉,丰腴的手臂叫人想偷偷伸过手去摸上一摸。瞧她那隐然含笑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生气了。神和佛在这里传达着人间的欢娱。
一幅童子嬉戏图。嬉戏中的儿童,那份童稚天真,那份童趣,或许他们天生地一下就接近了真正的经义?
他们都是谁?是些什么样的人,从春到夏从秋到冬把一生的时光都留在洞窟?
我惊叹于那些一笔一画抄出来的经书,一个字一个字,一行一行最终排成一张纸,一张纸接一张纸码成垛堆成山,多少生命成年累月就这样抄下来,一生做着同一件事情,生命逝去了,他们的痕迹还在。
一个人终其一生,将生命专注在一件事情上,不管那是什么,这本身就是值得尊敬的。当众多的生命为某一件事情聚集到一起,甚至一人接一代人专注于同一件事情时,这便是伟大——敦哉煌也!
看着那一尊顶天立地山一般高大的佛像。山做成的身躯,自然有着山的气象,山的沉静,山的大度,山的厚重。可是,在它的宏大中却不失细腻:那平静的面容,眉宇间充满会通天地得之于心的灵光,那是从灵魂从生命中流溢出来的光辉;那根修长的手指,当它沿着一定的坡度微微往上一时,你感到那上面倾注了多少灵魂的美丽;还有那手臂的自然垂下,衣身上的皱痕……在生的追求拓展到死后,神在众多的生命中坐直了身子,让后来的人惊叹生命的伟大。
他们是些关注灵魂的人。穷其一生,只为把灵魂安置在洞窟里。
在这一行行规规整整的字迹里,在这大处着笔美轮美奂的神像壁画里,我看到古人专注的眼神,就在这些神像后,面,他们是真正的神,就是他们,让生命在同前的沿壁上飞扬起事,让自己的精神顶天立地地站立在这里,以至多少年以后,一见之下,就把我们这些为外物所因扰所同化的现代人,一下带到云端。
敦煌等在它的洞窟里,等待它的颜色再度回到地面,等待它的声音在风中传响,等待它的底气来到我们身上,鸣沙山,沉默千年的沙石,也在朝我的臂腿发出鸣响。
21、本文对敦煌的哪些描写再现了“最鲜活的历史”?(4分)
答:
22、综观全文,如何理解“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4分)
答:
23、赏析本文第五自然段画线的文字。(6分)
答:
八、阅读下文,完成第24—29题。(22分)
灯笼红
①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作“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焦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聚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
②曾祖母至少活到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坑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
③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我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
④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问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儿。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
⑤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了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的“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了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
⑥我连曾祖母的姓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个醉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 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
⑦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归到了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
24、家乡的女人把丈夫叫“汉子”,曾祖母却这样叫“我”,这是因为 (1分)
答:
25、阅读第⑤段画线的两处细节描写,辨析曾祖母心理上的差异。(2分)
答:
26、文章为什么用“一些梦一般的事迹”来概括曾祖母留给“我”的记忆?(2分)
答:
27、第⑥段写道:“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简析这句话的含义。(3分)
答:
28、概括本文的语言风格,联系文章主要内容进行赏析。(3分)
答:
29、文章将曾祖母喻为“灯笼红”,又将她喻为“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联系全文对此加以评析。(5分)
答:
九、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0-33题。
总想为你唱支歌
①走一趟大西北,就像走在一块失去平衡的地块上。
②这是一个怎样倾斜了的世界啊!
③夕阳里的左公柳默默地伫立着。大漠的风沙在它们身上刻下了斑斑驳驳的伤痕。我曾见过一幕震慑人心的景象。那是一株在狂虞风暴中被击倒的左公柳。这老柳并没有就此而死亡。在它倒伏的身躯下,庞杂的根系一半裸露在地上,一半残留在地下。于是,残留在地下的根系顽强地负起了生命的全部使命。茂密的枝叶在倒下的躯体上依然生长得非常美丽,每一片叶子在阳光映照下好像一串串晶莹发光的绿宝石。
④去民勤县拜苏武山,公路有一半被流沙所拥没。民勤被喻为沙海中的孤岛,四周为浩输沙漠所包围。苏武牧羊的故事听说就是发生在民勤已经干枯的北海边。有话流传:“民勤无天下人,天下有民勤人。”一日民勤之艰苦,外乡人都望而生畏,不肯前来安营扎寨;二日民勤人肯吃苦,敢于外出闯荡。在民勤,常常能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农人,一匹骆驼,一辆小板车,在泥沙的路上躜躜走着。落日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农人裸露的脸和手是黑的而且皱着,那农人转动的眼珠是迟缓的却是渴望的。他们就在这一派灰黄的鸿蒙中往返着。由于降生在这样一个巨大的空间里,他们已无所谓大。由于生存这样一块没有生迹的土地上,他们亦无所谓无。他们知道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要想活下去,只有向命运抗争。
⑤在戈壁上赶路,还能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片片疤痕累累、粗壮结实的胡杨林,因缺水而死亡了。仿佛是一个刚刚经历了恶战的古战场,死亡的胡杨林挺立着身子不肯倒下,一条条高高举起的瘟曲干枯的胳膊直指蓝天,密密麻麻的胳膊汇成了一片呐喊的海洋,为活着的伙伴和为死去的自己。荒漠戈壁上随处可见被榨干了最后一滴水的枯枝败草的尸体,唯有枯死的胡杨林的方阵总使我热泪盈眶。
⑥在戈壁大漠中赶路,满目皆是巨大的悲壮。走一趟大西北,人会坚强几分;走一趟大西北,长不大的孩子会 长大。
⑦在大西北我曾拣回一枚戈壁石。谁也无法读出它的年龄,谁 也无法估出它的身价。它体不 盈握,状苦鹅卵,但通体的赤红中沁着几淡淡的乳白,红白相间的石纹如涌动的江湖。记得那天就是这石纹吸引了我,从此我们再没分离。月光溶溶地罩着它,珠圆玉润般生辉,沉鱼落雁般美丽。多少夜我与它默默对视,静谧中总听见一个声音在呼喊我。那声音苍凉而低沉,那声音遥远而神秘,那声音从不可知的地方飘来,又消散在不可知的地方。每每从沉思中醒来,心湖里便又涨潮似地涌动一层情思。
⑧也许有那么一天,大家会猛然醒悟:南方的天地太玲珑剔透了,太经不起摔打了。那里挤满了人,矗满了楼,停满了车。人们会发现,大西北正在呼唤我们。尽管那里的风是干燥的,水是咸涩的,但那里有可以让鸟儿展翅翱翔的天空,那里有可以让生命茁壮生成的绿洲。是的,会有那么一天,大西北会像海市蜃楼一样美丽,到那时,倾斜了的世界会重新平衡。
⑨大西北并不苍白并不无奈的黄土地呵,总想为你唱支歌。
30、文中刻画的“左公柳”和“民勤人”两个形象具有哪些相同的特点?作者描写这两个形象的用意是什么?
答:
31、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走一趟大西北,长不大的孩子会长大。
答:
(2)南方的天地太玲珑剔透了,太经不起摔打了。
答:
32、文章第五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枯死的胡杨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33、文章后一部分写到了“戈壁石”,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
十、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4—36小题。
诗与直觉朱光潜
无论是欣赏或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这里“见”字最紧要。凡所见皆成境界,但不必全是诗的境界。一种境界是否能成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
诗的“见”必为“直觉”。有“见”即有“觉”,觉可为“直觉”,亦可为“知 觉”。直觉必须是对于个别事物的知,“知觉”必须是对于诸事物中关系的知,亦称“名理的知”。例如,看见一株梅花,你觉得“这是梅花”,“它是冬天开花的木本植物”,“它的花是香的,可以摘来插瓶或送人”等等,你所觉到的是梅花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就是它的意义”。意义都从关系见出,了解意义的知都是“名理的知”,都可用“A为B”公式表示出来。认识A为B,便是知觉A,便是把所觉对象A归纳到一个概念B里去。就名理的知而言,A自身无意 义,必须与B、C等发生关系才有意义。我们的注意不能在A本身停住,必须把A当作一块踏脚石,跳到与A有关系的事物B、C等等上去。但是所觉对象除开它的意义之夕卜,尚有它本身形象。在凝神注视梅花时,你可以将全副精神专注于它本身的形象,就像注视一幅梅花画似的,无暇思索它的意义或是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时你仍有所觉,这就是梅花本身形象在你心中所现的“意象”。这种“觉”就是克罗齐所说的“直觉”。
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它是“直觉的知”的内容而不是“名理的知”的内容。比如说崔颢的《长干曲》,你必须在一顷刻中把它所写的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幕生动的戏剧,让它笼罩住你的全部意识,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玩味它,以至于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在这一顷刻中你不能同时起“它是一首唐人五绝”、“它用平声韵”、“横塘是某处地名”、“我自己曾经被一位不相识的人认为同乡”之类的联想。这些联想一发生,你立刻就从诗的境界迁移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
这番话并非否认思考和联想对于诗的重要。作诗和读诗,都必用思考,都必起联想,至于思考愈周密,诗的境界愈深刻;联想愈丰富,诗的境界愈完美。但是在用思考起联想时,你的心思在旁驰博骛,决不能同时直觉到完整的诗的境界。思想与联想只是一种酝酿工作。直觉的知常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亦可酿成直觉的知,但决不能同时进行,因为心本无二用,而直觉的特色尤在凝神注视。读一首诗和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种现象通常被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灵感亦并无神秘之处,它就是直觉,就是“想象”,也就是禅家所谓的“悟”。
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还没有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不能算是好诗。古典派学者向来主张艺术须有“整一”,实在有一个深埋在里面,就是要使在读者心中能成为一种完整的独立自足的境界。 (本文有删改)
34、下面对诗的赏析,符合“直觉的知”的一项是(3分)
A.在欣赏《诗经·蒹葭》时,注意到了韵脚变化和重章叠唱的特点。
B.在欣赏曹操《观沧海》时,领悟到了诗人当时的志向与理想。
C.在欣赏杜甫《望岳》时,感觉到了泰山的巍峨高大、雄伟壮丽。
D.在欣赏白居易《钱塘湖春行》时,体味到了西湖深厚的文化积淀。
35、在“诗的境界”形成的过程中,只能有“直觉的知”而不能有“名理的知”。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4分)
答:
36、“见”升华为“诗的境界”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4分)
答:
十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37、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4分)
答:
38、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5分)
答:
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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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高三语文二轮复习发布于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