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英杰
韩信(? 前196年),汉初诸侯王,淮阴(今江苏清江西南)人。原为项羽部下,因不得重用,后投靠刘邦,被任为大将。楚汉战争时,刘邦依其计策,抢据关中。刘邦在荥阳 成皋间与项羽对峙时,韩信率军抄袭项羽后路,破赵取齐,占据黄河下游之地,被刘邦封为齐王。后韩信率军与刘邦会合,击灭项羽于垓下(今安徽灵璧南)。汉朝建立后,改封为楚王,与张良 萧何并称汉初三杰。后因被诬告谋反,降为淮阴侯,又被告发在长安谋反,最后为吕后所杀。韩信善于将兵,自称“多多益善”,着有《兵法》三篇,今已失传。
韩信少时生活颇为坎坷。因为家中贫穷,常到别人家中吃白饭,因而常遭别人白眼。有淮阴屠户侮辱他,让他从胯下钻过,否则以死相挟。韩信忍一时之辱,从其胯下钻过,以此为鞭策自己的力量,逐步成为汉代名将。
韩信在帮助刘邦取得天下后,遭到许多人的妒忌,甚至刘邦对其也日益不满,刘邦曾有意问他:“如我者能将多少兵乎?”韩信答:“陛下不过能领10万兵。”刘邦又问:“如你者能将几何?”韩信再答:“臣领兵,多多益善。”刘邦笑道:“既是如此,何可为我所擒?”韩信巧妙地答道:“陛下不善领兵却善统将也。”
法家大成
韩非(约前280年 前233年),出身于韩国贵族,《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苟子的学生。韩非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 养非所用 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 《五蠹》 《内外储》 《说林》 《说难》等着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蠃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 韩非着作吸收了儒 墨 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 术 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 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殃的法 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 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苟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 中古 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 现在和将来。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 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邮箱:yuname@163.com 我们将配合处理!
原文地址:《师说》同步素材——韩氏名人发布于2020-11-20